都邦财险再陷虚列费用漩涡,连续违规遭遇监管重罚
是的,根据公开报道,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邦财险”)确实因为“虚列费用”等问题受到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
具体情况通常如下:
1. "违规行为":都邦财险被指存在虚列费用、不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虚列费用通常指保险公司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单据等方式,将未实际发生的支出计入成本费用,以达到少缴税款、调节利润或骗取资金等目的。
2. "处罚结果":监管机构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最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通常包括:
"罚款":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要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纠正违规行为。
"暂停部分业务":可能暂停其部分险种业务或分支机构经营。
"限制高管责任":可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甚至禁止从业等处罚。
3. "多次违规":正如您提到的,都邦财险并非首次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在此次“虚列费用”事件之前,都邦财险就曾因其他问题(如偿付能力风险、内控问题、销售误导等)受到过监管部门的关注和处罚。这表明该公司在合规经营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这类事件反映了保险公司在追求业务增长的同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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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都邦保险成立于2005年10月19日,注册地为吉林省吉林市。公司已设立33家省级分公司,300多家地市级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机构服务网络。
近年来,都邦财险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信息,因虚列科目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被罚款25万元,尹明(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部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5月7日,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12万元 。同时,史小龙(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