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野马商标侵权争议,唯有“论斤卖的野马”方可称霸江湖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新闻标题:“福特野马被判商标侵权:“论斤卖的野马”才能叫野马””。
这个标题带有很强的"夸张和讽刺意味",它并非字面意思,而是用一种非常形象甚至有点荒诞的方式来表达一个法律判决的核心内容。
"事件核心解读:"
1. "背景:" 福特汽车公司拥有“野马”(Mustang)这一著名汽车品牌的商标权。 2. "侵权方:" 某公司或个人(具体身份可能需要查证,但通常是一些小型企业或个人)在其销售的产品(可能是肉类、食品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了“野马”或类似名称。 3. "判决依据:" 法院判定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主要原因通常是因为,将这些普通商品(如肉类)冠以“野马”之名,会"淡化"或"混淆"福特“野马”汽车品牌的显著性,使得消费者可能误以为福特汽车品牌与这些普通商品有关联,或者削弱了“野马”作为汽车品牌独特性和识别度。 4. "标题的含义:" 标题的意思是,由于该侵权方试图将自己的普通商品(比如肉)与福特著名的汽车品牌“野马”联系起来,这种做法损害了“野马”商标的独特性。因此,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在强调:"“野马”这个名字,对于福特汽车来说

相关内容:

提到野马,大家是不是和吐槽菌一样,首先想到的就是那匹福特旗下的美式性能小钢炮:奔跑的野马车标,加上黑色的蜂窝状散热格栅,如此性感惹火,又是那么放荡不羁,哦,不对,是放浪形骸……

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就在近日,这款福特平民跑车如果还想在中国继续“放浪形骸”,不得不放弃“野马”这个中文名字了。

为什么这个名字不让叫了? 因为四川野马把它告了。

一切事出有因,只是这个“因”估计让福特到现在还“无语凝噎”。在中国市场上还有一个叫野马的汽车品牌,注意它不只是一款车型,而是整个品牌,它的大名叫: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野马)。然后,这个祖籍地出生地全在四川的汽车品牌,两年前把福特汽车告上了法庭,称前者旗下的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于2016年2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话说中国自主对阵外资品牌的官司也不在少数,不少官司最终不了了之。但这次不一样,今年1月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并获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100万元的赔偿。从此,福特旗下跑车Mustang将不能再以“野马”相称。

法院的判决的理由很简单,四川野马在1986年已申请注册了野马商标,并后续申请注册了多个野马图形或文字的商标。而到2000年以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才在国内申请注册“福特野马”商标,所以从一前一后的时间点来说,四川野马才配被叫“野马”。

事实上,这家和福特打了两年官司的汽车品牌,此前在自己的“正业”——造车上还没有甩掉“全能拷贝王”的戏称。虽然知名度远远不及众泰,但是这家“野马”在山寨的道路上一点也不逊色于众泰“大神”。

四川野马T Series系列和大众途观

比方说,从最开始酷似老款斯巴鲁森林人的四川野马F99,到川汽野马F12,前脸像被揍扁了的起亚智跑的车型,再到如今T Series系列,也就是四川野马的SUV系列车型,简直就是大众途观的疯狂拷贝版。

而在看到这款E Series的时候,吐槽菌觉得地球人已经真的不能阻止野马山寨了。从远处看,E Series跟英菲尼迪EX系列简直就是“孪生兄弟”。

四川野马E Series跟英菲尼迪EX系列

最让人目瞪口呆的举动还要算今年的成都车展,四川野马以“论斤卖”的方式公布了其首款MPV车型斯派卡的价格,只见大屏幕上仅有简单的两行字:舒适型售价为20元/斤,豪华型售价为25元/斤。很多人是从这里第一次知道四川野马的,而这款论斤卖的新车在外观上又让人很容易想起丰田埃尔法。

市面上什么车热销就做什么,四川野马的研发大神们显然非常尽责,在营销宣传上也可以为了出位敢于拼搏,就是质量部的工作人员还不够出彩,吐槽菌随便浏览了一圈汽车之家的四川野马论坛T70论坛,没想到映入眼帘的车主无一例外抱怨野马汽车的质量差,比如“严重生锈”、“自动挡熄火”、“质量不好,售后也差”……这样劈头盖脸的一顿骂,吐槽菌都不得不佩服四川野马的心理素质了。

遗憾的是,四川野马过硬的心理素质带不来过硬的销量,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四川野马共销售 1.7万辆,月均销量仅仅2400辆左右。

不知道四川野马会不会认为之前销量不佳都怪福特野马提高了车主对野马品牌的期待,反正这次官司胜诉倒是可以提高四川野马的期待了,如果福特还想要“野马”这个名字,一笔巨额商标回购款就在前方。

只是这会帮助四川野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吗?吐槽菌翻了下汽车历史书,觉得很难乐观。

说起汽车圈的维权事件,就不得不提到“大名鼎鼎”的双环VS本田的这出耗时12年的案子,本田就CR-V的设计版权问题起诉“山寨元老”双环,但双环汽车反起诉本田,并将S-RV车型销量不佳等问题归咎于本田。最终法院判决S-RV和CR-V不构成近似,驳回本田的起诉,并以不正当方式滥用侵权警告,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理由,要求本田赔偿双环1600万元。

只是,当年双环今何在呢?

回到四川野马和福特野马的故事上来,有人问四川野马,官司打赢了,但良心不会痛吗?

最后,给福特Mustang一个本土化建议,它来自中国古人超有预见性的“指鹿为马”,与其花费资金回购“野马”商标,不如改名“野鹿”可好?

发布于 2025-09-25 07:00
收藏
1
上一篇:“深度体验一汽丰田亚洲龙探享版,卓越空间、智能科技与强劲动力一应俱全” 下一篇:国产霸气小货车巅峰之作!野马D10实车亮相,超越五菱征途,实用性能惊人